关于严禁烧荒等野外用火的
通告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现在正值我县春季防火高火险期,春季气温回升较快,风力较大,特别是春耕、清明即将到来,野外用火、上坟烧纸、烧荒、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禁止烧荒工作的部署要求,严禁烧荒等野外用火,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在农田烧荒、焚烧农作物秸杆;
(二)严禁在坟地焚烧、炉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
(三)严禁在野外野炊、生火、吸烟;
(四)严禁在民宅、企业周边堆放草垛、农作物秸秆等可燃物。
二、 责任追究
因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引起火灾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重点部位重点关注
镇、村成立禁烧工作巡逻队,从即日起对本辖区内的公路林带、企业周边、村居周围、小片林、墓地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制止烧荒行为。
望各位村民互相转告,合理处理荒草、秸秆,杜绝焚烧,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维护共同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违规用火行为。
举报电话:0543--2410001
曹王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