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晚上,博兴县疾控中心接到滨州市疾控中心转来协查信息,涉及博兴县1名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X),县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调及相关工作,密切接触者已做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接种3针新冠疫苗。目前对排查出的和其接触相关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现将该密接人员在博兴县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3日至3月6日未外出。
3月7日晚上X骑电动车于20:20到博兴县新世纪超市买肉,20:40离开超市骑电动车回家。
3月8日上午X骑电动车于8:30到博兴县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8:45骑电动车离开。
3月9日未外出。
3月10日上午X骑电动车于8:30到博兴县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10:00骑电动车离开。
3月11日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切接触者X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