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15时54分许,在阳信县河流镇一核酸检测点,潘某庆(男,32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现住阳信县河流镇一宾馆)因对核酸检测人员工作不满,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扰乱了核酸检测点的正常秩序。3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庆给予行政处罚。阳信县公安局2022年3月30日
2022年3月29日15时54分许,在阳信县河流镇一核酸检测点,潘某庆(男,32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现住阳信县河流镇一宾馆)因对核酸检测人员工作不满,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扰乱了核酸检测点的正常秩序。
3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庆给予行政处罚。
阳信县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
Copyright@2019.All rights reserved
滨州益农信息社版权所有
鲁ICP备17028751号-3